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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优躺”侵权,葛优获赔7.5万!姚明的表情包你还敢用吗?

2022-02-19 02:04:57

▲《我爱我家》之《不速之客》视频截图(图片来源:腾讯视频)


最近两年,“葛优躺”可谓最具现象级的一款表情包,但正是因为这款表情包,有公司被葛优起诉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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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嘉琦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ID:nbdnews)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文字似乎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日常的交流,为了表达情绪,表情包被广泛使用。


傅园慧的“我已经使了洪荒之力了”,《还珠格格》中尔康的招牌动作“伸手咆哮”,以及张学友、姚明等名人照片“移花接木”合成的表情包,成为了社交聊天时的热宠。


最近两年,“葛优躺”可谓最具现象级的一款表情包,但正是因为这款表情包,有公司被葛优起诉并索赔。


2月23日,“葛优躺”侵权案终于落判,葛优获赔7.5万元。


“葛优躺”侵权案落判 葛优获赔7.5万元


演员葛优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躺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成为2016年网络热传的形象。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


此后,艺龙网公司于同年8月18日删除了上述微博。2016年12月7日,艺龙网公司未经葛优审核同意,在其微博发布致歉信。然而,葛优认为该致歉信中艺龙网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但就此作出的致歉实为再次利用其进行商业宣传,致歉没有诚意。


,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艺龙网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5万元。


判决后,艺龙网公司不服,诉至北京一中院。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焦点为,,。


首先,,赔礼道歉行为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责任,作为民事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法律赋予了其强制性的力量;,能够更有效地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并对社会形成行为指引,其起到的社会效果、公示效果及法律效果与当事人在诉讼之外的道歉显然不同。


因此,。


,,关于经济损失部分,葛优作为著名演员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其肖像已具有一定商业化利用价值,艺龙网公司对葛优肖像权的侵害,必然导致葛优肖像中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


、侵权微博的公开程度、艺龙网公司使用照片情况、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酌情确定艺龙网公司赔偿葛优经济损失的处理适当。


据此,北京一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表情包该如何用?


“葛优躺”侵权案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这是一起表情包侵权典型案例,对于用户、对于企业、对于公众人物,都有借鉴意义。


最近几年,傅园慧的“我已经使了洪荒之力了”,《还珠格格》中尔康的招牌动作“伸手咆哮”,姚明等名人照片“移花接木”合成的表情包,张学友表情包等,成为了社交聊天时的热宠。


姚明多次在接受采访时回应:“我觉得我的图能够博大家一乐,也挺不错。”张学友也曾表示,请大家多多使用我的表情包。《还珠格格》中尔康的饰演者周杰也曾表示,“表情包”大家可以随便用。但是,当看到自己的表情包被丑化恶搞时,周杰也曾表示过不满。




对于表情包滥用,有的公众人物一笑了事,有的则非常重视肖像权。那么,因为表情包吃官司,艺龙网冤吗?据此前央视财经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北京物权法研究会理事翟远见认为: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即便是影视作品,其人物肖像权也归明星所有。


那么,不用肖像表情包营利,就没问题了吗?


翟远见表示,营利与否只是判断表情包侵权的一种方式。


除了依法正当使用肖像的行为外,凡是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传播他人肖像的,原则上也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行为。这里的肖像不仅指五官特征,同时还包括其身体特征。


对于表情包制作公司而言,不碰触真人肖像成为制作表情包的一道行规。


微信热门表情“乖巧宝宝”的作者超能,制作表情时绝少使用真人肖像。“制作表情包前首先应征求他人同意,同意包括明示和默示。如果所制作的表情包在传播过程中,造成社会公众对其声誉、学识等整体评价的降低,则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若是使用了涉及他人隐私的照片,则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


虽然姚明、张学友都表示可以使用表情包,但原则上,凡是未经本人同意,也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行为,因此,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在此不敢使用。相关表情包,请各位自行脑补。


值班编辑:张弘一

审校:陈睿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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