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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新政策=原创作品的春天?

2022-05-14 22:48:04

本文全文3200多字,几乎无图,文末有GRE干货。


立春,乍暖还寒之际。

春天,缓缓而至。

这是谁的春天?


周末好,最近上海天气真的太好了。

这周发生了什么大事呢?让我们先来回顾周四(3.22)的两条新闻:


(一)

3.22日,黄子韬欧巴在微博上发了一组星空图,PO文“好美啊”。但是图片无水印,被原作者(叶梓颐)看到,她声讨黄子韬加上水印注明版权。黄子韬马上道歉,加了水印,但随即又重新编辑,去了水印,最后删除。因此引起原作者的不满,说“不接受这样的道歉;明星做事都这么不负责任吗?”。

3.23日,黄子韬在微博再次道歉。??




(二)

最近颁布的新政策,主要关注对视听类节目的二次创作问题,指出:

“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频节目的行为。”

几个关键词:“剪拼改编节目,片花预告片,非法抓取”,包括“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断章取义、恶搞等方式吸引人眼球”的内容。


这两条新闻都让我们关注到了原创版权的问题。

作为一个业余随便写点原创的散户,我不禁想问:


是否原创的春天也要到来?




黄子韬侵权吗?


很多人很在乎版权、或者很想去尊重版权,但在不知不觉却侵犯了版权。


在黄子韬这件事情中,他确实“侵权”,只是,他不属于“故意”侵权,而是“不知不觉”侵权。甚至,在他知道自己“侵权”以后道歉等行为看得出,他很想尊重版权,但是,也不知道如何下手。最后删除微博并道歉也是体现了自己对版权的重视。

虽然我有点喜欢黄子韬(基于这就是街舞里他真实可爱的表现),但也并没有刻意维护他,只是,侵权“意图”的区别还是值得一提的;当然,既然知道版权很重要,我们就不能再继续“无知”下去了。

记得学生时代时,我对版权不敏感,到毕业工作后有了原创以后(呵呵哒),才慢慢发现,“盗版”“侵权”就是老鼠屎,一旦出现,坏了一锅汤,破坏整个创作环境。

2018年“吐槽大会”第二季里有一期,一名编剧指出自己的作品被抄袭、篡改,所以,他就不再创作了。虽然他说的时候半无奈半开玩笑,但也确实让人唏嘘:原创作品不被尊重,原创作者被闭上绝路再也不创作了,不就是一件“顺其自然”的悲剧吗?


辛辛苦苦的个人成果,先不说质量怎么样,credit就应该是个人的,如果有人将之占为己用,既不经得原作者同意、也不注明出处、也不付费,还认为理所当然。我真的....无FK说。


(比如,使用这样两张图,我侵权了吗?完全不造!求普及知识)


但是,在当下看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也是无奈之举;否则,不去创作把一身才华淹没?那嗷嗷待哺的粉丝们(存在吗?)肿么办?

呵呵,不甘心。

而这则新闻中,原作者对“黄子韬”事件不依不挠。但无论黄子韬的粉丝如何说她mean,她的“不依不挠”都可以理解——不知道在遇到黄子韬前,她被盗了多少次。就事论事,侵权就是侵权,辛辛苦苦自己创作的作品,被“侵权”人家就应该“不依不挠”。如果能趁“明星效应”让人们知道原创作者应该得到尊重,也是一件好事。


所以呢,借这次事件,依然“无知”但渴望尊重他人版权的我,希望每个人力所能及支持正版:

付费、注明出处、拒绝盗版、关注原作者等。

共勉。




此举是好是坏?


第二则新闻是广电对基于原创作品的“二次创作”的管制,本意是希望规范化“二次创作”,不要侵犯“经典作品”等原创。

但是,由于“二次创作”与原创的关系挺复杂的,有时相互成就,有时相互毁灭,关键看广电如何实施,如何界定“非法、恶意、扭曲”等字眼了。若真的能借此鼓励原创,相信这次管制本质上很光明----带来原创的春天。


1. 什么是二次创作?

创作分为两种:

一种是原创,从0到1、从无到有的创作(“0到1”这个理论我忘记是谁提出来的了,我是沿用者);如歌曲、电影、小说等。

一种是再创作(或二度/次创作),对已经有的作品进行其他目的的再加工,比如,舞蹈演绎歌曲、评论电影、翻唱歌曲、恶搞尔康雪姨等经典形象等。

当然,这些形式是相对的、可互为转化的。

比如,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追风筝的人,都是基于同名小说的,那么,在这里小说就是纯原创,而电影则成了二度创作,而对这两部电影的影评、恶搞等,则是这些电影的二度创作。


以电影为例,若电影为原始创作,常见的二度创作作品(包括视听类和文字类)有:

  • 介绍剧情。预告片、文字剧情介绍、视频推荐、片花等。

  • 发表电影的见解、分析的影评(有的以文字、有的以音视频)

  • 搞笑类;比如鬼畜、模仿角色等

  • 其他:配音、艺术教育(电影专业教学)、衍生创作(比如,看电影学英语)等其他目的。


2. 二次创作与原创有什么关系?


二度创作是有利于原创的,有的是有意而为之,有的是意外收获(serendipity)。

豆瓣上的打分、短评、剧情介绍,吸引观众去看电影;雪姨(的嘲笑)、尔康(的鼻孔)、容嬷嬷(的针)、马景涛(的咆哮)等,在有年代感的剧中成为一颗闪亮的珍珠,成为“表情包”和各类节目经久不衰的模仿吐槽对象,比如,周杰、雪姨、马景涛等(没作品本应过气)中老年人就出现在最新网络节目“吐槽大会”中。

“二次创作”甚至让原创作品本身赚的钵满盆盈,比如,还珠格格这部剧,成为比金针菇“see you tomorrow”更haunting的“see you in summer”(暑期神话),成了一代又一代人的童年回忆。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还珠格格。


二次创作本身也是一门有难度艺术,有的可以独立存在。

介绍类(summary)。

  1. 介绍脱离原创独立存在不太可能,但好的summary可不是照搬原作,而是精心挑选细节。在选择的过程中,也就体现了自己的一些见解,有了“二度创作”。

    比如很多人看预告片都觉得这电影可以打11分,看完以后感觉自己错入了片场;这就是好的预告片的难度了:引人入胜、非常暧昧模糊,一定不能泄露关键剧情,还有,不能泄露剧情弱点(哈哈哈,只要不是故意吐槽泄露弱点,这很容易办到,毕竟,少说少错嘛)。

  2. 评论(分析性写作、说服性写作)。

    我在培训机构主要教的就是分析性写作、说服性写作,所以我还是拿我这方面(而不是影评人)的见解来说一下我对影评的看法。

    好的影评一定是好的分析性写作,有summary、analysis和最终态度。

  3. 恶搞视频,比如鬼畜。

    恶搞、搞笑本身就是一门可独立存在艺术,这些恶搞的人是具备一定的“幽默细胞”的(不确定这个词形容得是否准确)。恶搞影视作品的视频的素材全部来源于这些影视作品,而纯原创的喜剧、脱口秀的段子来源于原创者的生活。比如papi酱的脱口秀视频。

    我写过段子,说实话嘛,真的挺难的,不是开始难,而是坚持产出难,非常难:自己去观察生活、提取素材、再变成段子,比直接从影视作品中提取难多了,毕竟,生活看上去可比影视作品“平庸”多了。


3. 什么时候会涉及版权问题?


summary不就是会涉及版权问题吗?而至于评论时纯粹发表个人看法,可能会涉及广电说的“恶意、扭曲、篡改”等字眼,但与版权无关

那什么时候会侵权?

这个还是得由专业人士界定和普及,不过我凭直觉(呵呵哒)觉得是对剧情的介绍还原到了“复制完整体验”的地步。比如,某些片花、预告片已经把全片(基本)放完了;影评或恶搞用完整视频片段作为素材等。总之,让人看完以后,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还看什么原片?

当然,这类“二度创作”的问题不只是在于对原创的影响,他们本身也不是一部好的“二度创作”。当影评、恶搞的最终目的不是“发表个人见解”,而是“还原剧情”,用原剧本身的体验来吸引人时,他就已经不是影评、不是恶搞,而是抄袭了。



4. 管制带来的可能影响:


A. 阻止了批判,滋养了马屁;

B. 二次创作江湖创作变少,付费变多。

C. 二度创作“被逼”去做更多原创。


关于批判:

曾经豆瓣打分被管制,很多人很恐慌,说是不是以后就只剩拍马屁的影评了,那打分都虚高咯。

不过,现在去看一眼,该3分的还是3分,4分的还是4分。或许豆瓣不让打1分了,给新导演一条活路嘛,来个3分起?无论如何,对于10分为满分的打分制来讲,1-4分都很烂,区分没有意义(有吗?)。

所以,好像,批判还在的。

我试着去给我特别不喜欢的一部电影打了一星(五星满),写了一篇义愤填膺的影评,迄今为止,没水军骂我,也没人管我。(对,就是这么没有存在感)。

如果恶意低分、诋毁被遏制,而不留情面的理性批判还存在,那不过是批判被拦一下,来得不那么冲动。我不觉得这样的艺术环境有什么问题。

当然,如果毫无批判,只剩马屁,这绝对是个悲剧。

出国留学,新东方了解一下?


关于“被逼”去做更多原创。

我在写影评、做视频的过程中,由于我是个“散户”、“个体户”,缺乏设备和技术去编辑视频图片等,所以面对这些恶搞视频的花式剪辑,我真心觉得“他们技术好厉害啊”,臣妾办不到啊。我只能原创。

而在这过程中,我也需要问自己,究竟为什么要做这些,为什么要写影评、做视频?是为了吸引人,所以不管什么方式都要学都要用吗?

不是,我不是为了吸引人,而是为了发表见解。所以,如果能发表见解,我可以用各种方式:我不介意是用文字还是用视频,有图还是没图,用手机拍摄的还是用几万元的摄像机拍摄的(我报的价格高吗?不好意思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我最终目的是,发表见解。只要能发表见解,就OK,不能发表,那就去学习,丰富自己的见解或者学习更好的方式。

我最近写文章发现自己严重缺乏“编辑”能力,极度渴望找一个编辑来打造下我的文章“审美”。但是后来我想了想,要不,尝试自己把逻辑理顺,再删掉些图片,视频等花里胡哨的东西,就纯文字试一试?偷个懒,落个轻松,我的见解也更容易出来。

我无法猜测其他做影评、视频、恶搞配音的相关从业者是如何想的,尤其是那些浑身都是“技术”的人,但我觉得,如果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某些方式行不通了,或许,可以换一个方式?如果我纯粹依赖这个方式,换一个方式就死翘翘,或许,我原来就一直在本末倒置?

如果这次管制最终能保护原创,甚至鼓励更多人,放掉纯粹“二次创作”,用自己的“八班武艺”去做更多的“一度创作”,那么,原创的春天可能真的来了。


关于整体媒体、艺术环境。

我想到了2011年的广电的限娱令和最近的嘻哈、街舞、奇葩说等新兴网络节目的流行。

2011年限娱令之前,国内涌起一大批相亲节目,后来批判这些节目是“低俗”类,有些要下架。当年作为适婚女性的我,看到这些相亲类节目,男生女生排排站,摆出“得意”的外在条件,相互批判指点亮灯关灯,对婚姻真绝望。

限娱令同时还规定了节目时长、卫视一周上档节目数量等。当时,大受欢迎的快乐大本营,从两小时,被砍到了90分钟,很多人觉得可惜。

然而,从2011年到现在,快乐大本营不还是正常运行,电视台不还是想着办法去做新的节目,还有很多节目脱离了传统媒体,选择了网络渠道,做了奇葩说(2014-今),中国有嘻哈(2017到2017截止—--死亡线),这就是街舞等优秀热门节目。


管制拉不住艺术这匹自由放荡的骏马在全球化环境下肆意(relatively)奔腾。我们不想让艺术成为驯养温顺平庸无个性的一只鸡、一头牛、一个宠物(虽然宠物真不平庸,可以上天),但我们也怕它成为一头野猪,踩踏了庄稼,撞死了路人。

无论如何,我们猜测不了、也很难控制艺术,很多时候,我们是被艺术带着跑的。

但是,我希望原创艺术的春天,是真的来了。





最后,作为一个GRE老师,我忍不住要跟大家分享一小部分与这些这些话题相关的GRE题目:


(部分)

issue 21:Laws should be flexible enough to take account of various circumstances, times, and places. 法律的灵活性(与颁布的政策对“非法、恶意、扭曲”等字眼的解读有关)。

issue 7:Some people believe that government funding of the arts is necessary to ensure that the arts can flourish and be available to all people. Others believe that government funding of the arts threatens the integrity of the arts. 政府与艺术的关系

issue 93:Unfortunately, in contemporary society, creating an appealing image has become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reality or truth behind that image. 二次创作与原创/版权问题都可以用上

issue 4 :Scandals are useful because they focus our attention on problems in ways that no speaker or reformer ever could. 讲真,哪个劲爆新闻不是丑闻?

issue 108:Critical judgment of work in any given field has little value unless it comes from someone who is an expert in that field. 与艺术作品评论相关


至于怎么使用这些例子,放到这些话题分析中?你可以报我的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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